发布时间:2020-10-22
10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下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从招大引强、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激励湖南省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为湖南省招商引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在招大引强方面一是支持总部经济。对来湘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功能性总部的“三类500强”、跨国公司及行业领军企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
二是支持引进重大项目。对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内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进行奖励;对引进首次落户湖南的“三类500强”项目的县市及园区给予奖励。三是吸引企业抱团转移。鼓励各地真抓实干,给予在引进产业抱团转移至湖南且投资总额、到位资金达到一定标准的产业园区给予奖励。四是支持引进外贸实体企业。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亿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给予奖励。五是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市州、县市区进行奖励。
三是激励项目开发。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发、包装、发布招商项目,根据相应情况对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奖励。
四是激励招商方式创新。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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