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潭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24
2月23日,备受关注的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听证会在市发改委举行。针对拟定的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听证方案,17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就收费标准、收费时段、优惠政策、收费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改委拟定了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初步方案。按照拟定方案,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分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收费时段为每天8时至20时,其他时段免费停放。其中,停车时间30分钟以内的,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则按车辆进入停车泊位起计费。收费标准为:核心区域内,每车位前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2.5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40元;一级区域内,每车位前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1.5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2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30元;二级区域内,每车位每30分钟收费1.5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对即停即走(不超过30分钟)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费。
根据拟定方案,湘潭城发集团作为市城区停车场和停车位特许经营项目责任主体,拟分批启动51条道路路边临时停车泊位3243个,36条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2453个。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梳理、汇总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收费方案,并形成听证报告报市政府,为市政府合理制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