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9
为精准应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国有公司治理的新要求,明晰董监高履职边界,8月29日上午,湘潭城发集团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董事会运作”专题学习,重点解读董监高责任新规、忠实勤勉义务及风险防范措施,为后续规范履职奠定坚实基础。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孙桂英主持会议。各子集团、集团各部室担任董事人员、合规工作相关人员等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非诉业务部主任罗杜律师聚焦两大核心背景:“新《公司法》落地带来国有公司治理结构、董监高履职标准的系统性调整”与“国有公司治理涉及党委会、股东会等6大主体的特殊性”,详解董事会战略管理闭环构建、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合规要点及四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立足日常工作高频场景,精选不同业务领域、不同风险等级的实际案例,挖掘背后的制度短板与认知误区,为解决同类问题提供可参考的实践依据,让抽象的问题具象化,提炼可复用的问题解决思路,增强实操指导性。
会上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健全治理体系。结合新《公司法》与国资规定,明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运行。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体系,聚焦“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深刻领会并践行其内涵要求。统筹推进战略管理,严格执行决策程序,构建并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管控体系,确保依法合规运营。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深化新《公司法》学习,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规范履职行为。结合本次培训课程剖析的董事履职失范典型案例,将案例教训提炼为自身履职的“警示清单”,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勤勉义务的情形,切实履行对董事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审查监督与决策把关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