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研读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重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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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作出了多项重大突破:

一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

二是规范征地程序。将原来的征地批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前公告,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召开听证会修改,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了提升全社会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意识,新《土地管理法》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

四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其中,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新土地管理法的上述突破将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市场优化配置,协调乡村旅游发展中土地供需矛盾,使具有旅游发展优势条件的土地资源,在多元主体介入的机制下,得到较合理的利用,也为度假、康养、运动、休闲农业、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在乡村的开发提供了法律支撑。城发集团的子集团文旅集团可以充分挥发本土优势,紧跟最新政策指导,积极探索乡村旅游业、拓展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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